连州市水务局2016年工作总结
和2017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省水利厅、清远市水务局和连州市委、市政府在正确领导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结合新时期治水思路,立足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加快提高农田水利保障能力、防洪减灾保安能力、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水环境生态能力建设,以民生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对城市新增水源引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农田水利等项目的综合治理,紧跟时间的脚步,一年来全局水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全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
(一)全力启动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连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总目标是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水源水质达到安全饮用水标准,解决我市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85%的目标。2016年,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建设完成42宗工程项目,解决9.6万农村人口饮水难问题,工程建设投资7289万元。42宗工程项目中,39宗日供水规模小于1000立方米的工程项目已完成审批程序并于10月10日前全部开工,3宗日供水规模大于1000立方米的工程项目中,星子镇区管网改造工程和东陂镇区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批复和招标工作,已全面开工建设。资截至11月底,我市完成施工建设的工程共38宗,受益人口总数为6.82万人,完成工程总投资5800万元。
(二)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
1、中央投资计划内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连州市中央投资计划内的3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分别是东陂河(东陂镇区段)治理工程、东陂河(西岸镇区段)治理工程和星子河(星子镇区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27.10km,总投资共8436.76万元。截至目前,3宗工程投资计划平均完成率为98%以上,其中已下达的中央和省级投资共5020万元计划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0%,完成率在清远市各县、市(区)排在前列。
2、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我市2016年度共有朱岗水等10条中小河流治理列入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河长为84.96km,工程总投资为1.85亿元。目前这10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进度为96%,完成工程投资1.78亿元。按省水利厅的要求在2016年汛期前已完成100%的年度“三清”工作,基本完成重灾易灾点及险工险段的治理任务。
提前开展2017年度连州市列入省实施方案的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目前连州市2017年度7宗治理河道总长38km的中小河流初步设计已经清远市水务局批复建设,待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即开工建设。
(三)积极推进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
连州市龙船厂航电枢纽库区防护工程是龙船厂航电枢纽工程的配套工程,主要解决库区淹没范围的防洪和排涝问题。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7.533km,新建防洪堤0.335km,防洪堤护坡加固3.008km,排水闸及电排站出水口增设检修闸3座,排水闸抬高检修平台1座,水轮泵站改建为电灌站5座、排水箱涵拓宽改造4.75km。批复概算投资9133.3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约6500万元。截至目前,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已完成4300万元(其中征地费用585万元),顺利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二、积极开展防汛抗洪工作,扎实做好冬修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一是加强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4月初办公室下文到各镇乡,要求各镇乡对镇乡管辖的山塘、水库等水利工程进行了汛前安全大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上报我办。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对小(2)型水库以上水库进行全面检查,向市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并把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清远市三防办。二是强化防汛安全责任制落实。汛前调整市三防指挥部防汛领导小组成员。以保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副市长与各镇乡长签订“地区防洪安全责任书”,与各指挥部成员签订“防洪安全责任书”,使镇长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更明确自己的防汛责任,更重视三防工作。同时要求各镇乡除签订“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书”外,还要与村、社层层签订各种防洪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三是强化了防汛值班通讯制度。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督促全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防汛责任单位和防汛责任人的到岗到位。四是开展防汛演练。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民兵轻舟分队进行集训,具体实施集训由武装部计划安排,时间从5月3日至9日共7天,集训人员共37人。通过集训,提高我市民兵轻舟分队的抗洪抢险能力。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扎实做好水政监察和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目标。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重要指标即用水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有关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取水许可,完成了我市管辖范围内各取水单位(户)取水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共51宗。二是积极开展《水法》、《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每年的3月22日世界水日以及中国水周为锲机,在我市文化广场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加大对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依法行政,加强对辖区内河道、采沙场以及水工程实施等的执法巡查。对违法行为,根据其性质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不大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等;而对于违法行为严重、危害较大的则予以立案查处。截止11月29日,大队巡查了全市10个镇乡,巡查次数约90多次,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20份,共立案查促水行政案件1宗,其中不按规定采砂一宗。四是扎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工作;认真抓好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和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开发建设项目违法检查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完善自身素质建设,适应新时期水土保持执法需求。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作风整改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强化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对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思想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洗礼;开展“六六”普法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丰富廉政法制知识,树立和增强法治信仰,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法律的范围内运行,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二是宣传到位,促进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通过电子政务栏、宣传专栏、发放学习手册等方式宣传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及新亮点,便于大家及时掌握最新动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有了质的飞越,工作作风有了根本性的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极大地推动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抓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及办公室、档案、扶贫等工作
一是及时做好信访排查工作。每月坚持排查,按时报送排查信息,截止本月月初,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10余件,从受理情况分析,其主要问题涉及:非法采砂,农田用水灌溉问题,饮水、供水问题,水利工程等。每个问题我局都能按时按质处理好,没有一件反弹,群众反映较好。二是加强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在施工阶段对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得安全生产问题大大的得到竭止。三做好办公室工作。做好局领导签发文件的起草、发文,传阅内、外部文件,并及时进行文件整理存档;根据上级规定和办公室的工作实际,相应地制定、完善具体的管理制度,健全档案和台账资料。四是积极开展扶贫慰问工作。今年年初和中秋佳节到星子镇联西村、昌黎村,开展帮扶慰送温暖的活动,共给119户困难群众捐助现金23800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的各项工作都能够有序开展并顺利推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同样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三防现代化水平相对滞后。我市防汛抢险物资贮备仍然不足;江河、水库水情采集、传输手段落后。办公、通讯现代化的整体水平不高;水利信息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山洪灾害防治难度大。对山洪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低;山区群众防御山洪灾害意识差。
(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涉及范围广、项目多,部分村庄自筹资金困难和不足。龙坪镇区自来水工程因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需采取公开招纳社会投资人的方式解决工程建设资金问题,加上属新建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需经清远市发改局、水务局联合审批,目前还在招投标阶段。
(三)水土保持工作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由于单位没有水保执法车辆,下到生产建设项目地检查次数减少,造成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审批率、实施率、验收率还较低。
2017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继续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及汛期值班值守制度。2016年12月15日前开展汛后安全大检查工作。跟踪落实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程进度和2017年冬修水利工程进度,确保在2017年汛期前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抓好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的进度和监督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市(县)、镇(乡)两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健全“河长”负责制,强力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二是科学规划,系统治理,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以连州市三江河综合治理工程为样板,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创建优良工程。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进行检查;同时,邀请市人大进行专题视察,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三)加强水政执法力度,规范河道依法采砂管理
进一步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河道的执法巡查,对水事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按计划组织好全市2017年河道采砂招投标工作,保护好河道砂矿资源;做好明年各学校、工矿企业等取水户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四)依法抓好水土保持措施专项初步设计工作。
做好2017年1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推广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要求各矿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土保持措施专项初步设计工作,按照“三同时”原则,制定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方案,采取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先拦后弃的原则,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五)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以创建省文明城市为契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水利队伍整体战斗力,把修建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水利工程设施,作为开展水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连州市水务局
2016年12月5日